|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3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 | 有效期至: | 2028-11-30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80毫升/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36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草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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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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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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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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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对本制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2、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维持5-7天后按田间正常管理; 3、在插秧田,秧苗素质不好,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时,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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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异型莎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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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移栽后4天使用,持效期为30-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未使用过本品的地方、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3.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稻田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灌溉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4. 施用工具用毕后要及时清洗干净。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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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并从速就医;皮肤沾附农药后,要用肥皂水洗净,若误食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催吐或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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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保护良好通风,搬运时避免碰撞,切勿存放在高温或有明火的地方。 2、在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严格避免污染饮水、粮食、种子或饲料。 3、醒目标明“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的警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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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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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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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