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4862
- 登记证号
- PD20094862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开封田威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 | 喷雾 |
1. 本品应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幼虫1-2龄高峰期施药,注意兑水60升均匀喷雾。 2. 对当茬作物和临近其他作物无不良影响。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具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它不杀卵。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小菜蛾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因不引起迅速脱水,所以它的致死作用较慢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萝卜、叶菜和甘蓝安全间隔期分别:7天每季使 用2-3次,7天每季使用1次,2天每季使用3次。 2. 本品对家蚕、蜜蜂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 鱼类有高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 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