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PD20094873
- 登记证号
- PD20094873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广泛应用于十字花科蔬菜,有效防治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
1.不要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喷药时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洗手和脸。 3.本品对鱼类、蜂、蚕毒性大,使用中不可污染水域及养蜂、蚕场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小白菜21天,2次;萝卜7天,3次。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1.如不慎药剂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如不慎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如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破损,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