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霉利PD20094890
- 登记证号
- PD20094890
- 农药名称
- 腐霉利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腐霉利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灰霉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 黄瓜 | 灰霉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1. 本产品应在发病前使用,最迟在发病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隔7日施药1次,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收获前2日停止使用。 2.如在棚室育苗期、弱苗移栽田、异常气候(高温、低温、高湿、干燥等)条件下使用,可能会发生药害,应尽量避免使用。
1. 本产品渗透性较强,容易被作物吸收。 2. 本产品速效性较好,残效期较长,防治效果显著。
1.本产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黄瓜3天,番茄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 本产品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也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 3. 药剂配好后要尽快喷用,不要长时间放置。 4.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6.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8.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如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