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扑PD20094906
- 登记证号
- PD20094906
- 农药名称
- 乙·扑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批准日期
- 5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9%
扑草净1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在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用水量40-60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块及植物残渣。
本品为扑草净和乙草胺的复配制剂,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在播后苗前使用,对花生田一年生杂草防治效果较好。
1、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 2、保持适当的土壤水分有利于药效发挥。 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梁等对该药敏感。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4、施药人员必须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等。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做他用。 6、本品用于花生每季使用本品一次。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1、运输时,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发现有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2、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受潮、曝晒。不能与粮食、饮料、种子、食品、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