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4922
- 登记证号
- PD20094922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在卵孵盛期或低龄虫期施药一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阿维菌素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虫活性物质,本品由阿维菌素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1、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2、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是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等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