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2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7 | 有效期至: | 2028-11-26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9%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80-216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虫双 | bisultap | 2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27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虫双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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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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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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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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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在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喷雾1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棉花、烟草、某些豆类及马铃薯等对杀虫单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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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一定的熏蒸、杀卵作用,在水稻二化螟发生期施药。能有效防治水稻上的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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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在防治水稻二化螟等水稻基部害虫时,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 3.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本品对家蚕高毒,在蚕区使用必须十分谨慎。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用过本剂的稻田水和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得派如排入池塘、河流等水体。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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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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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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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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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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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