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40952
- 登记证号
- PD20140952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3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5克/亩 | 喷雾 |
| 观赏牡丹 | 刺蛾 | 6-8克/亩 | 喷雾 |
1.应在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使用,效果最佳。 2.为延缓抗性产品,建议与其它类型的农药交替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以触杀为主,兼有胃毒活性,在正常使用技术下对甘蓝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害虫接触药剂后立即停止进食,6-12个小时麻痹至僵死。本品在植物表面渗透性强。附着力好,耐雨水冲刷,持效期长。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宜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 3.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手及接触的皮肤。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者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若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救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置于儿童触及不到 之处,并加锁保存。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