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多菌灵PD20082246
- 登记证号
- PD20082246
- 农药名称
- 硫磺·多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植河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6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京蓬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菌灵20%
硫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 甜菜 | 褐斑病 | / | 喷雾 |
1.本品应于花生叶斑病的防治,在花生叶斑病发病初期用药,每15天左右时要一次,可连续施药3次。 2.施药时应避免中午高温时用药。 3.大风天或预计短时间内下大雨请勿施药。 4.本产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用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在甜菜上每季最多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为内吸治疗和抑菌保护农药。用于防治花生叶斑病。正常情况下用药后在土壤的残留时间较短,产品的性能也相对比较稳定是常用低毒类杀菌剂。
1.本品不能与硫酸铜、金属盐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由多菌灵和硫磺混配而成,避免长期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药物接触,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包装物及清洗后的污水、废液应妥善处理,不得做他用或随处乱泼,污染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中毒后表现出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 2、若吸入中毒应立即将病人送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少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眼睛受到沾染时用温水冲洗最少15分钟;本品为复配药剂急救时要携此标签到医院,让医生判断中毒主要原因后进行医治,若判断为多菌灵中毒可用阿托品治疗;若为硫磺中毒应立即进行催吐。 3、中毒期间忌油腻食物,不能喝酒。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 3、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及其他日用品一起运输贮存。 4、搬运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以免破损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