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40958
- 登记证号
- PD2014095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3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2.5-3克/亩 | 喷雾 |
| 芹菜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 莲藕 | 莲缢管蚜 | 1.5-3克/亩 | 喷雾 |
| 菠菜 | 蚜虫 | 3-4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29-42克/亩 | 药土法 |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若虫发生初盛期喷施,防治芹菜蚜虫应在蚜虫发生高峰初期施药,施药时每亩兑水30千克左右,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应用于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均匀喷雾,兑水750克/公顷左右;应用于韭菜割后第二天,按设计剂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均匀撒施于土表;应用于莲藕缢管蚜发生始盛期,均匀喷雾1次,兑水450克/公顷;应于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均匀喷雾,兑水750克/公顷。 2.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天晴后应补喷一次,大风天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植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棉花蚜虫、菠菜蚜虫、芹菜蚜虫、韭菜韭蛆和莲藕莲缢管蚜。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菠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施药1次;在莲藕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1次;在菠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