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080245
- 登记证号
- WP2008024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12毫克/片
- 备注
- 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12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请将蚊香片从铝箔袋中取出,放置于电热蚊香器的加热板上。 接通电源,指示灯亮,即开始工作。 使用完毕,即切断电源。
本品选用炔丙菊酯研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清香型,淡雅怡人。使用方便。
使用时注意通风,蚊香器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可用手触碰加热板。蚊香片颜色由深至浅说明药效将尽,应予更换,更换时,确保先切断电源,待蚊香器冷却后再换片,以免烫伤。使用中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当加热器工作时,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不要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覆盖。不要向电热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器具只能使用推荐的挥发介质,请配套使用全无敌电热蚊香片加热器。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使用时加热器放置在上风处。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使用房间的大小:28立方米。加热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您发现一夜后,电热蚊香片颜色未变,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年限,请购买新的全无敌电热蚊香片加热器。
使用者如有不良反应请立即移至空气清新流通处,如仍感不适或有误食请立即就医。
请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与宠物接触不到之处。 请勿将本品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贮运时请勿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