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40984
- 登记证号
- PD20140984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菏泽北联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3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4克/亩 | 喷雾 |
1.在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亩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本品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如眼睛不慎眼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至少20分钟,再用肥皂冲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将药物对皮肤的影响减到最低。误服:立即送医院诊治,在病人清醒状态下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黄麻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