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2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6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 农药名称: | 丙溴·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8.5% |
| 辛硫磷 | phoxim | 26.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223 | ||||||||
| 登记证持有人: 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丙溴·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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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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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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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8.5%
辛硫磷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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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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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玉米、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避免药液漂移,以免产生药害。 2、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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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用于棉花防治棉铃虫,具有持效期长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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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较强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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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昏、恶心、呼吸困难、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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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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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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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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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