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2220
- 登记证号
- PD2008222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20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绵蚜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对瓜类(特别在大棚中)、烟草、莴苣苗期较敏感,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雾滴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安全间隔期:水稻7天,最多使用2次;苹果树28天,最多使用1次。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1、毒死蜱是一种广谱杀虫剂,其杀虫活性高,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2.本剂主要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苹果树绵蚜、水稻稻纵卷叶螟。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保护蜜蜂,应避免在开花期使用。本品对家蚕高毒,桑园及蚕室周围禁用。 2.本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和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处理废弃容器时,切勿污染水源。 3.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迅速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 2、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请立即就医。衣服洗涤后方可再次使用。 3、吸入: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换掉被污染的衣物,并就医 4、误服: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注射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引吐时要避免肺呼吸中毒。
1、加锁保存,不要存放本品于高温或接近火源或儿童可触及之处,不可与食物、饮料、饲料一起存放。 2、使用后的包装材料应妥善处理。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