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PD20082213
- 登记证号
- PD20082213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百灵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当棉田100株卵量达40至60 粒时立即施药。
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对鳞翅目幼虫及蚜虫杀伤力大,但对螨类无效,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 2、使用过程中应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清洗喷雾器的 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和蜂场。 4、不能与铜制剂、碱性制剂、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5、安全间隔期:棉花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6.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9.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10.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本品为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中毒,接触大量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如有以下情况,均须同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往医院治疗。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入:立即引吐,进行洗胃,要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并送至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物、饲料、饮料存放在一起。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