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酮PD20082210
- 登记证号
- PD20082210
- 农药名称
- 噁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丹东明珠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12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噁草酮12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甩施或药土法 |
1. 用量: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条件,每公顷3-4公升,即每亩为200-250毫升。建议南方每亩用低量。 2. 本品施药时间:在稻田灌水整地后呈泥水状态时瓶甩施法施药,1-2天后插秧。 3. 排灌:撒药时田中水深应为3-5厘米。药后48小时内不能排水。但插秧后水位若有所提高,则应排水,直至水位降到3-5厘米以防止淹没秧苗,影响水稻生长。
本品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以瓶装供应,可以直接甩施使用不必加水。所含水面扩散剂可使噁草酮在水面迅速扩散然后沉入泥中发挥效力。可有效防除稻田中一年生杂草,如禾本科杂草(稗草、千金子等)、阔叶杂草(鸭舌草、节节菜、牛毛草、泽泻、矮慈姑、萤蔺等)、莎草科(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等)。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 2.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品对哺乳动物及鱼、鸟等的毒性轻微,但在施药时严格按照安全使用农药操作规程来操作。 4、施药时不应饮食与吸烟,避免与皮肤或眼睛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后空瓶应就地销毁,切勿做它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运输时确保不倒置、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添加剂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