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82192
- 登记证号
- PD20082192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5%
辛硫磷2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1.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由有机磷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随配随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器官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