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2190
- 登记证号
- PD2008219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2%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62%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30~25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在杂草4-6叶期5-15厘米时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杂草茎叶表面。
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是通过杂草茎叶吸收而传导全株,干扰苯丙胺酸和酪胺酸合成,使杂草中毒而导致死亡,防除一年生多年生杂草。接触土壤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喷雾。
1、 药液用清水配制,勿用硬水和泥浆水,以免降低防效; 2、喷药作业时,避免药液飘移到柑橘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3、杂草上有大量露珠或雨水不应喷药,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4、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1、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2、误服时,立即喝水或牛奶,送医院对症治疗。 3、治疗以阿托品为主。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可与粮食、饲料、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