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吡氟禾草灵PD20082177
- 登记证号
- PD20082177
- 农药名称
- 精吡氟禾草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1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5-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30-45升,喷雾施药1次。 2、本剂防除禾本科杂草,若地块阔叶杂草较多,应与防治阔叶杂草的除草剂混用或先后使用。 3、施药时相对湿度较高时呈现较好的除草效果。在温度高、干旱条件下施药,杂草茎叶未能充分吸收药剂,此时要用剂量的高限。
本品属2-(4-芳氧基苯氧基)链烷酸类除草剂,是脂肪酸合成抑制剂。本品迅速通过叶表面吸收,水解为fluazlfop-P,通过韧皮部和木质部转移,能够有效防治大豆、冬油菜、棉花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该产品在大豆、油菜、棉花上的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防护镜和口罩,注意不要露出皮肤和眼睛,不要吸烟和进食;施药后要洗手、脸,用强碱将作业服和用具洗净。 3、本品对鱼高毒,避免污染水源。对家禽有毒,远离家禽。 4、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烧毁或填埋,不得留作它用。 5、土地湿度较高时,除草效果较好,在高温干旱条件下施药,杂草茎叶未能充分吸收药剂,此时要用剂量的高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 2.误服立即催吐、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 2.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