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2158
- 登记证号
- PD20082158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60-2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春玉米田:200-300毫升/亩,夏玉米田:12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本品应在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大雨前不要使用本产品。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2、土壤墒情影响药效,干旱影响杂草吸收药剂。 3、大豆苗期遇低温、多湿、田间长期渍水,乙草胺对大豆有抑制作用,症状为大豆叶皱缩,待大豆3叶复活后,可恢复正常生长,一般对产量无显著影响。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黄瓜、菠菜、小麦、谷子和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较为敏感,施药时应避开上述敏感作物。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