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221
- 登记证号
- WP20080221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莱雅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0.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15%
胺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 室内 | 跳蚤 | / | 喷雾 |
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和跳蚤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子、苍蝇、蟑螂和跳蚤。使用前请充分摇匀、勿将罐倒置使用。适用于家居、餐厅、宾馆、办公等室内所场所。
1、请按指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到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5、本品属于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6、仅用于室内。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用后如有不适反应,应迅速就医,过敏人群禁用。
勿置于高温(≥50℃)处保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