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95025
- 登记证号
- PD20095025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批准日期
- 1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0-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0-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0-26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30-40公斤/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喷药后24小时药液传遍杂草全株,4-5天杂草开始褪绿变黄,6-7天后杂草节间开始腐烂、变黑死亡。
1.严禁在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田使用本品,并避免将药液喷洒或飘移到这些作物上。 2.长期干旱、异常高温或低温时可使用高剂量。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不宜催吐,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