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PD20095033
- 登记证号
- PD20095033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产品具有内吸、触杀及胃毒作用,持效期长,可用于防治棉花上的害虫。
1、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切勿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