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三环唑PD20082124
- 登记证号
- PD20082124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东朋开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5%
硫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50-18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瘟病零星发病初期施药,视病情发生情况,每隔7-10天施药一次,共2次。 2.配药时采用二次稀释法应搅拌均匀,不能久置沉淀,结块影响喷洒效果,喷药时药液要均匀周到。 3.施药后6小时内降雨应补喷,本药不适合浸苗处理,否则易落黄。
本产品为硫磺和三环唑的混剂,主要对孢子萌发抑制有作用,具体外部保护和弱内吸治疗作用,能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由硫磺和三环唑混配而成,为预防可能产生抗性。建议应与其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避免在整个生长季使用单一药剂。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铜制剂等金属盐类及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粘膜和眼有刺激症状,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开袋后,请务必扎紧口袋,以避免受潮,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