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辛硫磷PD20095052
- 登记证号
- PD20095052
- 农药名称
- 马拉·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菏泽龙歌植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湘沙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10%
辛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1、在棉花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效果最佳;本品易见光分解,宜在傍晚施药。 2、施药时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于作物叶片正反两面,确保防治效果。
本品系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佩戴好手套、口罩、工作服、鞋袜和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得直接用手接触药液。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清洗身体污染部位。 4、本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易产生药害。 6、施药后应将包装容器作深埋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应避免触及眼睛和皮肤,如溅至眼睛或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2、中毒后产生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 3、如果意外吸入或误服本品,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引吐)。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晒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贮存在儿童触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3、勿与种子、饲料、食品或肥料等混运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