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喹·氟磺胺PD20095053
- 登记证号
- PD20095053
- 农药名称
- 灭·喹·氟磺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1%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批准日期
- 2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14.5%
氟磺胺草醚5%
精喹禾灵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84-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大豆苗后2-3片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 2、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等均有不同程度影响。后茬种植耐药性好的作物。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敏感作物上。 3、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
本品为苯并噻二嗪酮类、芳氧苯氧丙酸酯类、二苯醚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先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使杂草营养饥饿,使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
1、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每季作物 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间套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禁用本品。
药液溅到眼里,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并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以免加重对药物的吸收,可使用活性炭。如在喷雾中有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到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停止,应做人工呼吸。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