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PD20082113
- 登记证号
- PD20082113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5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30%
福美双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500-7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用于苹果树轮纹病最好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视病害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共施3次。 2、大风天或是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制剂为具保护作用的内吸杀菌剂,兼具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1、本品不能与铜、汞剂及呈碱性农药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本品与多菌灵、苯菌灵有交互抗性,不可与之轮用或混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为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并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