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敌畏PD20082109
- 登记证号
- PD20082109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8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蚜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棉蚜发生初期喷雾,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 本品对高粱、瓜类幼苗、月季、豆类、玉米等敏感,为避免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的棉蚜。
1. 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5次。 2.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