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2092
- 登记证号
- PD20082092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三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三山农药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一般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是在防治穗颈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2、大风天、烈日和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防治水稻稻瘟病。
1、本品对作物安全,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喷洒施药。3、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将药物散布在幼苗上,温度越高,药害越大。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5、施药后稻田内的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洗净。 3、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4、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如误服,应大量饮用白开水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时贮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