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2088
- 登记证号
- PD2008208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41%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免耕抛秧晚稻田 | 杂草 | 341-41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夏玉米田 | 杂草 | 122-268毫升/亩 | 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
| 春玉米田 | 杂草 | 122-268毫升/亩 | 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8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棉花田 | 杂草 | 122-268毫升/亩 | 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
| 橡胶园 | 杂草 | 183-368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茶园 | 杂草 | 183-368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宜作茎叶处理,多年生杂草、顽固性和较大杂草应采用高剂量。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上产生药害。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可通过植物绿色部分(茎、叶)吸收,向地下根茎传导,将杂草连根杀死。
[1]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用后及时换洗衣物和清洗。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应于晴天施药,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等。 [3]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彻底清洗,洗涤液不得污染水源。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 [4]开启封口时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用清水冲洗压烂后土埋或由企业回收。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安全间隔期:柑橘上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茶树上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玉米上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棉花上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水稻上为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橡胶树上不做规定。
若不慎溅到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送医;如接触到皮肤,立即清洗并换洗衣物;误服请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并送医治疗。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光、避热。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可倒置,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