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PD20082055
- 登记证号
- PD20082055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4%
乙氧氟草醚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大豆播后苗前,兑水对土壤均匀喷雾;喷药时要均匀周到,水量要足。
本品是一种触杀兼内吸型复合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夏大豆田多种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马齿苋、铁苋、反枝苋、藜、鳢肠等)。
1、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后如遇暴雨(应及时排出田内积水),低温可能有钝苗现象,待作物3片复叶后,可恢复正常。4、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远离火种、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