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三环唑PD20095103
- 登记证号
- PD20095103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3
- 批准日期
- 4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5%
硫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叶瘟时,可在初见病斑时(病株率3-7%)施药,防治穗颈瘟和穗瘟,最适宜施药期是破口期。视病情每隔10天施药一次,可用药2次。 2、本品中硫磺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 、葡萄等作物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防止药剂飘洒这些作物上。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高温或阳光直射时,请勿施药。
本品为复配型内吸性杀菌剂,有较强的内吸传导功能,可阻碍孢子的萌发和附着孢的形成,防止病菌侵入作物表皮。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推荐为21天,建议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3、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4、禁止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碱等性物质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症状: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 触性皮炎。 急救措施: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商品同运同贮。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