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82009
- 登记证号
- PD20082009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祥霖美丰生物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5%
丁草胺2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后5~7天用药,拌湿细土或化肥20公斤/亩,均匀撒施,用药前上好3~4厘米深的水层(水层不能淹没秧心),用药后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除草剂,适用于南方大部分地区,防除对象为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药剂混用。 2.漏水田禁用,勿接触阔叶作物。 3. 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5.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川。不可污染地下水源。 8.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丁草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丁草胺中毒为主,无解毒药,对症治疗。若判断为苄嘧磺隆中毒为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催吐。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物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