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甲脒PD20095114
- 登记证号
- PD20095114
- 农药名称
- 双甲脒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3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甲脒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 | 喷雾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 | 喷雾 |
1. 本品应于(1)在柑橘树红蜘蛛螨口基数相对较低(平均2-3头/叶)时均匀喷雾于叶片正、背面及枝条。(2)在苹果树山楂红蜘蛛活动态螨发生期施用,均匀喷雾于叶片正、背面及树冠内外枝干。 2. 对短果枝金冠苹果有烧叶药害,使用时请注意。 3. 20℃以下施药效果差 。
本品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柑橘树红蜘蛛和苹果树山楂红蜘蛛单胺氧化酶的活性,具有触杀、内吸作用。对柑橘树红蜘蛛和苹果树山楂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效。
1.产品在柑橘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春梢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夏梢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属杀螨剂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螨)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症状表现对人的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抑制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药物,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