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PD20095144
- 登记证号
- PD20095144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3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噻酰草胺48%
吡嘧磺隆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1、水稻抛秧后3-10天,水稻缓苗后,混细土均匀撒施。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水层不能淹过水稻心叶、飘秧易产生药害。
本品是由磺酰脲类内吸选择性除草剂(吡嘧磺隆)与酰胺类除草剂(苯噻酰草胺)复配而成。药剂主要被杂草的根部和幼芽吸收,并在杂草体内迅速进行传导,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抑制杂草细胞生长和分裂,使杂草的芽和根很快停止生长发育,随后整株枯死。
1、田应耙平。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2、该药活性高,施用药量应准确。稗草基数大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上限,基数小的用下限。 3、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清洗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溅入眼中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吸入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