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硝酚钠PD20095155
- 登记证号
- PD20095155
- 农药名称
- 复硝酚钠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4%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3
- 批准日期
- 1.4%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5-硝基邻甲氧基苯酚钠0.23%
对硝基苯酚钠0.7%
邻硝基苯酚钠0.4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增产 | 1500-2300倍液 | 分别在苗前、蕾期和盛花期,兑水喷雾 |
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药剂应随用随配,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
复硝酚钠为单硝化愈创木酚钠盐植物细胞赋活剂。能迅速渗透到植物体内,以促进细胞的原生质流动,加快植物发根速度,对棉花发根、生长、生殖及结果等发育阶段均有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
1.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使用时浓度过高,对幼芽生长有抑制作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的刺激作用。溅入眼睛中: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送医诊治。皮肤接触:除去被溅及衣服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被溅衣服须洗涤后才能使用。吞服: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2.装卸、运输和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高温。3.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