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1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4 | 有效期至: | 2029-4-23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1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兑水30~45公斤杂草茎叶均匀喷雾,草多、草龄大,气候干燥可采用上限用药量。 2.大风天或降雨,请勿施药。 3.作物周期的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选择性芽后冬油菜田除草剂,药效稳定,对作物安全。 |
||||||||
|
注意事项:
1. 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避免药液与皮肤、眼睛、衣物直接接触。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间套有禾本科作物的冬油菜田,不能用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仍有不适时,就医。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不可倒置。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9-04-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