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果PD20081955
- 登记证号
- PD20081955
- 农药名称
- 乐果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农宝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3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玉林市农宝农药厂。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乐果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 | 喷雾 |
本品应用于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本品是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有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阻碍神经传导而导致死亡。对水稻三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2、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3、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必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4、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5、本品对牛、羊的胃毒性较大,喷过药的绿肥,杂草在一个月内不可喂牛、羊,施过药的田块在7-10天内不能放牧牛、羊。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无力、多汗、恶心、呕吐、胸闷、流涎,并造成有猝死。口服中毒可用生理盐水反复洗胃,接触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换掉染毒衣物,用湿水洗手、洗脸。解毒剂可用阿托品,加强心脏监护,保护心脏,防止猝死。
本品为易燃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