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1948
- 登记证号
- PD2008194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3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5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2023年6月2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克/亩 | 杂草茎叶喷雾 |
| 非耕地 | 杂草 | 183-366克/亩 | 杂草茎叶喷雾 |
1.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2.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
本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苗后除草剂。通过植物叶片和非木质化的茎杆吸收、传导到植物全株各部位,对多年生宿根性杂草,以及各种一年生和越年生的禾本科、 莎草科和阔叶杂草等,都有优良的防除效果。
1.本品容易与钙、镁、铝等离子络合失去活性,兑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洁的较水,兑入泥水或脏水时会降低药效。2.施药后5天内请勿制草、放牧和翻地等。3.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4.使用本品后的残液和洗涤喷雾器的水。不能倒入池塘或河流。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避免污染水塘等水体,不要在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请即与本公司联系。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轻度眼刺激和/或角膜损伤。2.眼睛溅入:清水彻底清洗15-20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数分钟。若症状持续,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3.误食:请勿自行引吐。如神志清醒,可饮用少量清水。如大量误食,则请携此标签将病人就医,由医生决定具体医疗措施。切忌给神志不清的人喂食任何东西。4.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停止呼吸,叫救护车,实施个人保护措施后进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难,由专业人员给予吸氧处理。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确保得到足够的空气和氧气。无特殊解毒药,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质量浓度35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