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081937
- 登记证号
- PD20081937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3
- 批准日期
- 95%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脲类除草剂,光合作用抑制剂。可被植物的根叶吸收,以根系吸收为主。杂草根系吸收药剂后,传到地上叶片中,并沿着叶脉向周围传播。抑制光合作用中的希尔反应,该药杀死植物需光照。使受害杂草从叶尖和边缘开始褪色,终至全叶枯萎,不能制造养分,饥饿而死。本产品为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本品有毒,开启过程中请佩戴口罩。 2.本品对禽畜及鸟类均有危害,应避免污染饲料、粮食、水等。本品有毒,吞食可能致命。 3.本品不可与强碱强酸等物质混放。 4.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及手套,穿工作服,如若泄露,请及时清扫,按规定处置收集的物料。如药溅到身上,立即用水冲洗。工作后请及时按要求清理污染衣物,并洗澡。 5.使用后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或销毁。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如眼睛刺痛并持续立即请医诊治。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皮肤刺痛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若吸入产品: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若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最好用口对口方式),并立即请医生诊治。若吞入产品:立即请医生诊治,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 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本品有毒,装卸、运输时请遵守农药管理规定,需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和专用车辆运输,确保不损坏、不泄露,防止高温、雨淋。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