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214
- 登记证号
- WP20080214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聊城市皎洁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苯醚菊酯0.2%
右旋胺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以手持罐,使罐身直立,喷嘴向前,按下喷头即有杀虫药物喷出。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 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对蚊、蝇、蜚蠊(俗称蟑螂)有驱杀作用,适用于家居、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1、切勿直接向人体、宠物、食物及餐具喷射; 2、切勿在火源附近喷射或使本品接近火源; 3、切勿将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倒置喷射; 4、切勿在温度超过50℃的环境中存放,请放置阴凉干燥、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切勿将空罐回收二次充装; 6、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本品对鱼、家蚕及水生物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接触到手、脸和皮肤首先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如有不良反应立即就医。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处,不得与食物、种子和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装和混合贮存;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防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远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