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208
- 登记证号
- WP2008020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清远市立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0.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5%
胺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 使用时关闭门窗,将灌体垂直,揿动喷头。 ● 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 ● 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 ●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复配而成。能击倒和杀灭蚊子、苍蝇、蟑螂卫生害虫。
● 切勿倒置喷射。 ● 切勿直接向人体、家禽、宠物、鱼、食品、用餐具喷射。 ● 切勿近火喷射。 ● 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或焚烧,切勿强行开放穿孔或将本品投入火源或中。 ●不要让儿童触及,严禁服用。 ● 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 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 ●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如有感到不适时,应将其转移至室外通风处。 ●使用中如有药液溅入眼部,可用清水冲洗眼部;皮肤沾附药液可用肥皂加水清洗。 ●如有误服,立即到医院对症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切勿将本品置于烈日下或超过50℃之上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远离儿童、远离火源。 ●运输装卸时,应防止日晒雨淋,要轻拿轻放,避免撞击,切勿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