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氯·高氯菊WP20090245
- 登记证号
- WP20090245
- 农药名称
- 胺·氯·高氯菊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7%
- 登记证持有人
- 绿百灵河北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3
- 批准日期
- 8.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5%
氯菊酯3.2%
胺菊酯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滞留喷洒 |
按0.7克制剂/平方米的用药量,兑水稀释50-100倍后,滞留喷洒在蚊、蝇、蜚蠊(俗称蟑螂)出没或栖息处。
本品是以胺菊酯、氯菊酯、高效氯氰菊酯为主要原料复配而成的卫生杀虫剂。用于室内驱杀蚊、蝇、蟑螂卫生害虫。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如遇误服中毒,速就医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包装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