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毒死蜱PD20141065
- 登记证号
- PD20141065
- 农药名称
- 噻嗪·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4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15%
毒死蜱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亩 | 喷雾 |
1、施药时期:于水稻稻飞虱盛发初期施药,采用喷雾方法对水稻整株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白菜、萝卜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成分噻嗪酮可以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毒死蜱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鸟、蜜蜂、家蚕、赤眼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误服或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毒死蜱中毒,可用阿托品解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