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噁·丙草胺PD20230921
- 登记证号
- PD20230921
- 农药名称
- 丙噁·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35%
- 备注
- 质量浓度363克/升(丙炔噁草酮52克/升,丙草胺313克/升)。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炔噁草酮5%
丙草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20毫升/亩 | 甩施 |
1.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前的3—7天内,稗草1叶期以前,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时,将亩药量倒入甩施瓶中,加水500—600毫升,用力摇瓶至本剂彻底混匀后,均匀甩施到5—7厘米水层的稻田中。2.药后2天内不排水,插秧后保持3—5厘米水层10天以上,注意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3.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不推荐用于抛秧和直播水稻及盐碱地水稻田。2.本品对眼睛具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并及时清洗施药器具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避免清洗液污染生态环境。3.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通风处,后请医生诊治。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363克/升(丙炔噁草酮52克/升,丙草胺31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