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胺·噻嗪酮PD20230881
- 登记证号
- PD20230881
- 农药名称
- 噻虫胺·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34克/升(噻虫胺167克/升,噻嗪酮16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15%
噻虫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于柑橘树介壳虫发生初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施药时喷雾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本品由噻虫胺和噻嗪酮混配而成。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噻嗪酮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具有触杀作用。二者混配具有增效作用,可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
1.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2.本品对家蚕、蜜蜂等有毒,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34克/升(噻虫胺167克/升,噻嗪酮16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