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2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泡腾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瑞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直接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3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27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瑞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二氯 | ||||||||
| 剂型: 泡腾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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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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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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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二氯喹啉酸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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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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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10天内,以稗草在1.5叶期,在田间直接均匀撒施,。 2、施药时以晴天,无大风,中午气温高时为宜,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 3、本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 、芹菜和香菜等相当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 ,施药时应注意。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1亩约等于66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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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剂型为泡腾颗粒剂,施用方法更加简单,直接将本品均匀抛撒在水稻田中即可,药剂入水后立即在水中崩解、扩散,在水面形成一层药膜,能很快被杂草吸收并使其枯萎死亡,药效发挥更好,不影响水稻分蘖(俗称“客杈”)等正常的生长,可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眼子菜、鸭舌草、雨久花、泽泻、萤蔺、节节菜、陌上菜、矮慈菇等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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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严禁水淹心叶,漏水田药效欠佳,缺水时立即灌水。 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眼镜、手套等,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用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妥善处理,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如有青苔或漂浮物,先趟开后施药,以免影响药剂扩散。 5、水温低于摄氏12度影响药效发挥。 6、严防吸潮,开袋后应立即使用,若药粒入水后,上下翻腾属正常现象。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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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等部位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口服中毒者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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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贮存,避免阳光直射,严禁高温存放,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及医药等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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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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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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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