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噻虫胺PD20230876
- 登记证号
- PD20230876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28%
- 备注
- 质量浓度322克/升(噻虫胺230克/升,虫螨腈9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8%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韭菜 | 韭蛆 | 80-100毫升/亩 | 灌根 |
1.在韭菜零星倒伏时或韭菜韭蛆幼虫盛发初期施药1次,采用灌根的方法,即将药液喷雾器内,用水稀释后,去掉喷雾器喷头,将药液灌入韭菜根部,兑水量300克/亩。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
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噻虫胺一种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烟碱类杀虫剂。二者结合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活性强的作用特点, 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
1.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322克/升(噻虫胺230克/升,虫螨腈9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