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30875
- 登记证号
- PD20230875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20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18.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7-1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量30—50公斤,或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1.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