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5286
- 登记证号
- PD2009528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海虹百草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害虫低龄期使用,喷雾要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
1、在十字花科叶菜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 。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物品同贮同运。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